公司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實踐,依下列目標為之:
一、落實公司治理。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三、維護社會公益。
四、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衝突礦產承諾
使用衝突礦產來源的金屬間接助長了當地軍人透過虐待人民獲取利益。故美國國會發現公司利潤和動盪不安的暴行與資金之間潛在的聯繫,間接地影響投資者對這家
公司的決定性購買與投資,因而產出不使用衝突礦產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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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足客戶要求,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 宣導『禁止使用“衝突礦產”之要求』。 |
- 調查產品中所含的金(Au)、鉭(Ta)、錫(Sn)、鎢(W)、鈷(Cobalt)及雲母(Mica)來源,確保這些金屬不是 來自“衝突礦區”或 “血礦區”。 |
要求供應商將致力於詳實調查供應鏈確保: 金(Au)、鉭(Ta)、鎢(W)、錫(Sn)、鈷(Cobalt)及雲母(Mica) 。 |
山太士產品中未使用金(Au)、鉭(Ta)、錫(Sn)、鎢(W)、鈷(Co)及雲母(Mica),經調查皆確保不是來自衝突礦產於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附近地區之礦產。 |